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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劳动仲裁前置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5-01-04 14:34)    点击:714

 

  仲裁前置其实很容易理解,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一、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适用

  二、仲裁前置的维权成本

  三、仲裁前置的弊端

  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适用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下面的案例却说明了一点违反保密协议不适用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我们来看具体的案例分析。

  一、案情

  A是一家高科技企业,B是该企业的科技人员,后B离开该企业,不久另外组建了一家企业,并生产与A 同类的产品,且已经在市场销售。A起诉要求B 承担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责任,B提出,该案属于劳动争议,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

  二、法理分析

  我们在仔细研究案情,掌握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提出本案不属于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争议,对本案的处理不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原告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分析如下:

  一、本案所涉及的A和B之间签订的保密协议并非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既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本身又是一个独立的民事合同>>点击查看全文

  仲裁前置的维权成本

  摘要:根据现在的仲裁效率,一般的仲裁案件审理期为60天,复杂的仲裁案件审理期是90天,并需交纳一定的仲裁费。显然,“仲裁前置”对于维权的职工个体来说,时间和投入都成了一种负担,相应增大了职工的维权成本。劳动仲裁的维权成本如何去衡量,下面找法网为您介绍。

  当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为“一调一裁两审”制,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种体制实际上确立了“仲裁前置”的原则,即劳动仲裁为劳动审判的前置程序。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现在的仲裁效率,一般的仲裁案件审理期为60天,复杂的仲裁案件审理期是90天,并需交纳一定的仲裁费。显然,“仲裁前置”对于维权的职工个体来说,时间和投入都成了一种负担,相应增大了职工的维权成本>>点击查看全文

  仲裁前置的弊端

  摘要: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仲裁前置”原则存在着种种弊端,在某种情况下甚至成为劳动者维权的一道门槛。下面找法网为您介绍仲裁前置的弊端所在。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裁决的活动。我国对劳动争议的仲裁属国家仲裁,即由国家授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行使国家仲裁权,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依法进行的仲裁,它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劳动争议仲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采用规范的办案形式和程序,适用若干司法审判的具体制度,如案件管辖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送达制度等。劳动争议仲裁的宗旨在于依法、及时、公正地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提高劳动效率,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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